政府发布租房新规:涨房租只能一年一次,增加租户权利
作者: Jackie Shan 日期:2019-11-17 21:36 阅读: 来源:天维网编译
【天维网消息 Jackie编译】 周日(11月17日)下午,住房部副部长Kris Faafoi在国会公布了租赁法案改革方案,将租赁仲裁庭的最高索赔金额提高一倍,允许租户对房屋进行小规模改造,房东在12个月内只能上调一次房租。他称,这些举措“有助于维护租户和房东双方的利益”。
住房部副部长Kris Faafoi发布这次改革方案,新法案将在明年获得通过
这次改革方案的具体点包括:
——房东在12个月内只能上调一次租金(目前为6个月),禁止通过招标出租房屋。
——取消房东无理由终止租赁协议的权利,提高租户的安全感。但有些情况除外,比如房主要卖房、房子需要大修、租户存在三次以上反社会行为以及在90天内超过3次迟交房租5天以上。
——如果房东合理结束租约,需要提前63天通知租户(现在为42天)。
——允许租户在房屋内安装一些小物件,比如防止地震发生时家具倒落的托架、安装洗碗机洗衣机的配件、一些婴儿防护设备、火灾报警器以及门铃和悬挂照片等。原则是这些配件可以随时摘除,不会对房屋构成破坏。
——对出租房双方提高违约处罚力度,引入新的工具,对违反义务的一方采取直接的处罚举措。
——如果租户提出要求,房东需要提供房屋符合健康要求的证明。
“随着租房人口越来越多,法律应为负责任的租户提供足够的安全感,帮助他们在社区中安家落户。”Faafoi说,“通过增加租户的安全感、减少租金上涨次数,再加上一些小的改善,将更好地保障租户的利益。”
“现在有三分之一的新西兰人租房居住……上届政府忽略这个问题整整九年,我听说过不少租房家庭被赶出去、孩子被迫中断学业、更换学校的可怕故事。”Faafoi说,新政策另一方面也为房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针”,帮助他们保护好自己的投资房,帮助生活困难的租户。同时他提醒租户不要违约,不要做有损房东利益的事。
“如果一名租户不负责任地行事,可能也会产生不利影响。”他说。
SIMON O'CONNOR/STUFF
对于允许租户增加小的配件,Faafoi称,这样做是为了使出租房对儿童更加友好。1986年颁布住宅租赁法时,有26%的儿童居住在出租房中,2013年这一比例高达46%。因此,出租屋必须保障儿童的利益。
按照新规,房东如果有违反住宅租赁法的行为,租赁仲裁庭最高可开出10万纽币罚单,较之前提高了一倍。
这些新规于去年10月份提出,至今已经公开咨询了一年。据悉,新法律有望在明年获得议会通过。
据统计,新西兰有60万个家庭租房居住,总人口超过100万人,而2013年这一数字为453,000人,2006年为388,000人。租房家庭的比例已从1999年的27%上升到现在的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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