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的住房危机,是人权问题吗?

作者: Jacky Su   日期:2021-08-11 11:07 阅读:  来源:天维网援引stuff评论  
分享到:
邮箱:

【天维网援引stuff评论 Jacky Su编译】2020 年初,时任联合国特别报告员 Leilani Farhar 宣布,新西兰的住房危机是一场人权危机。

78794402219995

这遭到了一些评论家的怀疑、嘲笑甚至愤慨。天维网援引stuff评论的部分内容,本文不代表天维网立场。

上周,首席人权专员Paul Hunt正式启动了对人权问题的调查。该公告同样遭到了一系列回应,包括明确的支持、让步、冷漠和愤怒。

撇开人们对新西兰住房危机是否属于人权问题的个人看法不谈,新西兰其实是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1948 年)的签署国。

新西兰是范围广泛的联合国宣言和公约的缔约国,但与所有国际法一样,这些被纳入国家立法和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是国内事务。

我们对《世界人权宣言》的承诺通过 1993 年《人权法案》反映在国内立法中。该法案没有明确规定住房是一项人权,而是认为在提供土地、住房和其他住宿方面的歧视是非法的.

人权委员会和人权法庭均根据该法案运作。

859415972230233

《联合国人权宣言》第 25 条将适足住房权确定为一项基本和不可剥夺的人权。联合国将适合的住房描述为满足以下标准:

-保有权保障,确保受到法律保护,免受强制驱逐、骚扰和其他威胁。

-材料和基础设施的可用性,如安全的饮用水、足够的卫生设施、用于烹饪、取暖和照明的能源、食物储存和垃圾处理。

-支付住房费用不会损害其他人权的可负担性。

-宜居性,包括抵御寒冷、潮湿、炎热、雨、风、其他健康威胁和结构危害。

-没有污染或危险,且不会切断就业机会、医疗保健服务、学校或其他居住者在重要社会机构中的位置。

-可以满足弱势和边缘化群体的特定需求,且不损害文化身份表达的无障碍环境。

-文化充分性,如考虑到传统的住房模式、家庭结构和文化习俗。

我们如何解释这一国际协议的部分问题,在于我们如何衡量国内的住房充足性。

住房质量框架(2019 年)由新西兰统计局制定,涵盖四个相互关联的要素:宜居性、功能性、环境可持续性及社会和文化可持续性。

该框架与联合国的定义不符。令人担忧的是,框架中缺少过度拥挤、可负担性和保有权保障等条款。

新西兰的框架中,经济维度(负担能力和安全性)的缺乏尤其令人担忧。正如框架文件中所承认的,目前新西兰没有衡量住房质量的官方统计数据。

Farhar 在她的报告中还断言,任何试图了解新西兰是否享有住房权以及政府是否在这方面履行其人权义务的任何尝试,都需要承认和理解怀唐伊条约作为所有新西兰人权利和期望的来源。

我们签署的国际协议在国内法和官方统计数据中的嵌入和承认不一致,如果我们不收集正确的数据或使用适当的定义,就很难衡量问题。

将住房作为一项人权问题进行调查是及时的,我希望这两项调查也将产生并创造政治压力,进而产生解决方案。

– Jade Kake 是一位居住在Whangārei的建筑设计师、作家和住房倡导者。 她是毛利人和荷兰人的后裔,来自于 Ngāpuhi、Te Whakatōhea 和 Te Arawa。

版权声明
1. 未经《新西兰天维网》书面许可,对于《新西兰天维网》拥有版权、编译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或在非《新西兰天维网》所属的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在《新西兰天维网》上转载的新闻,版权归新闻原信源所有,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新闻评论须知
验证码:
×

查看所有评论  共( 条)

Click here

Advertising With 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