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出台!一个税务漏洞将被填补,大买卖要小心

作者: Elton   日期:2021-06-22 12:18 阅读:  来源:原创  
分享到:
邮箱:

【天维网记者Elton报道】新的PPA规则将在今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PPA是purchase price allocation的简称,这是一个涉及混合资产买卖的专业术语。可以说,这补上了税务系统中一直存在的明显漏洞。

什么叫混合资产?以及这里存在什么样的操作空间? 

这里举一个例子,比如,一个大型商业地产项目有土地和建筑物,售价可以拆分为土地和建筑物,这就是混合资产。对于卖家而言,自然是会把大多数的交易的金额分配到土地上,因为土地买卖大致上是免税的。而对其唯一限制就是这些土地上的建筑物不能低于扣除折旧后的固定资产残值。对于买家而言,则完全不是这么回事,买家希望多数金额分配在建筑物上,这样就可以很方便地在日后计提折旧来抵扣所得税。

在过去的日子里,没有约定的话,买卖双方对于混合资产买卖可以有不一致的会计记账。买家卖家各自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去分配处理,IRD不想懂也不想理你,皆大欢喜。当然对于这个这么好用的漏洞,还有很多其他的例子,比如农场/林地买卖,商业买卖里各种所有权,资产分配等等,就不去一个一个说了。

417778941394227

去年,IRD开始对这个长期存在的漏洞动手,规定了在今年7月1日以后签订的任何买卖协议,买卖双方都需要对一笔这样的买卖通知对方是怎么做账的,2边都必须要统一,而且需要通知IRD。那么博弈就开始了,IRD的态度就是你们买卖双方博弈出结果就好,重要的是统一和透明,但IRD有最终决定权,如果结果看了不满意,IRD可以有最后裁决权。

为此出台这样的细则:

  1. 如果买卖双方协定好了PPA具体分配比例,那么就按PPA做,双方必须要一致。

  2. 如果没有协商好PPA,那么卖家可以在交易完成后的3个月内自己决定PPA,买家需要按照卖家的指示来做账

  3.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而且卖家也没有在交易完成后3个月做出PPA,则买家可以在卖家权力过期后的3个月内做出PPA决定,然后通知卖家执行。

  4. 如果买卖双方在交易后的半年内都没有做出任何决定,最后就是IRD来做裁决。

  5. IRD对于PPA有最终决定权,有权推翻任何协议PPA和单边PPA

当然,这条规则不会用于鸡毛蒜皮的事情,只会应用于超过100万纽币以上的交易。如果只是住宅地产这样的交易,则在750万以上才需要应用此规则,具体的细节还是去联系各自的会计师。


版权声明
1. 未经《新西兰天维网》书面许可,对于《新西兰天维网》拥有版权、编译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或在非《新西兰天维网》所属的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在《新西兰天维网》上转载的新闻,版权归新闻原信源所有,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新闻评论须知
验证码:
×

查看所有评论  共( 条)

Click here

Advertising With 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