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购房合同即将生效:贷款失败毁约需提供证明

作者: Jackie Shan   日期:2019-12-03 09:01 阅读:  来源:天维网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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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维网援引nzherald消息  Jackie编译】   本周五(12月6日)开始,房产交易新规将实施。房地产研究院(REINZ)提醒购房者,因贷款被银行拒绝而中止购房合同,买方需要提供银行方面的证明,否则要承担毁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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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RNZ / 123rf

房地产研究院首席执行官Bindi Norwell称,第10版REINZ/ADLS房屋买卖合同将投入使用,其中对购房者中止合同进行了新的约定。按照现行的版本,如果合同中明确了购房者的财务状况,并且无法获得贷款,那么购房者自己的解释就可以作为退出购房协议的理由。但新的合同文本明确,购房者必须在此基础上提供无法获得贷款的证明,比如银行拒批的信件或邮件。

新的合同文本将从本周五开始实施。

“这份买卖协议是一次大的改变,当务之急是让购房者理解其含义。如果买家无法提供证据证明他们无法获得贷款,则面临必须完成合同或者被告上法庭的境地。”Norwell说,对于买家来说,购房前咨询律师或银行(贷款提供方)是很必要的,这样他们才能准确了解所签协议内容,否则后果将非常严重。

她称,新合同条款中删除了“特定贷方”的约定,按照新的条款,如果卖方提出要求,则买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他们已尝试了所有为获得贷款的合理手段。同时新版本还更新了GST条款并明确了首付交付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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