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行业注意:税务新规要让这类人赚钱更难

作者: RyRy   日期:2019-10-30 08:47 阅读:  来源:新西兰微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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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维网 新西兰微财经 综合Stuff消息】地产行业注意:税务新规要来了!还能换个名字再炒一套来避税吗?漏洞即将被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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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税务局(Inland Revenue)已提议修改一项法律,以阻止“经常性”的炒房者通过每次更换购买实体,来避免对其利润征税。

今年4月在政府决定不征收资本利得税(CGT) 之后,开始寻求从其他几个方面打击房地产市场投机行为。

对税务政策的修改是酝酿出的政策之一。

通常,新西兰人出售自己的"main home"(自住房产)或商铺下的土地时不需要赋税——只要他们在购买时,不是以转售获利为目的。

目前对税务局认定的所谓“经常性”卖家和买家,也存在一条限制政策,这类卖家被定义为具有买卖房产的固定行为模式,即便他们自己住在这些房产中。

但这条限制目前只应用于个人。

税务局相信,不少卖家使用更换房产主体的方式,避开税务部门审查。

比如,他们会使用配偶、家庭信托等其他主体进行交易,使得交易看起来不符合IRD目前界定的“固定(买卖)行为模式”。

上季度新西兰房产交易3.6万宗,超过半数交易不需要提供税务信息——从一般理解上认为,这类交易都应该是“main home”的自住物业。

IRD这次所提议的修法内容是将限制范围,从原先的只针对个人和个人企业,扩大到涵盖相关人群和实体。

现在不少交易者都使得这类交易看起来是“main home”的自住物业。

修法之后,即便是以不同的人或者信托为交易实体,如果他们都是同一屋檐下,则将会被新法所网罗。

同样的方法适用于公司实体,如相关公司实体在同一物业下,即便是分开单独交易,也被视为一体而需要提交税务信息。

IRD部门还将扩展对于(投机性买卖)“模式”的定义外延,增加可纳入征税的范围。

IRD表示:“官方正考虑经常性模式限制,将更广泛应用于任何用作住宅或营业场所的土地买卖模式。”

“不管是简单地买卖房地产,还是该人在拥有土地时是否进行任何建造或装修工作,都应该不再有关系。重要的是是否进行了'经常性'交易。”

"It should not matter whether properties were simply bought and sold, or whether any building or renovation work occurred while the person owned the land. What should be relevant is that there are 'regular' transactions."

也就是说,现在’经常性‘买卖只针对那种不断买进-装修-销售的人,以后的定义范围就更广了。

新西兰税务部长Stuart Nash的一位发言人说,税务局正对以上提议展开咨询,在咨询修改之后,将提交给内阁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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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已经暗示那些试图通过自己所谓自住的经常性装修(炒房)者,通过不断买卖自己居住的房产获利,他们将面临越来越多的税务审查。”

这位发言人说,税务部长和政府“对于对税务规则的滥用”已经感到担忧。

“今年6月,政府证实将采纳Tax Working Group的一条建议,使得IRD部门在土地转让时可以掌握更多税务信息,包括买卖家IRD号码等。”

国家党税务发言人Andrew Bayly已被询问对此新政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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